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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育儿假2023年新规定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8 20: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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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育儿假2023年新规定

海南省育儿假2023年新规定如下:1、增加育儿假时间。新规定中,企事业单位女职工享有产假、陪产假、哺乳假和育儿假,其中育儿假从原来的1年增加到1.5年。男职工享有陪产假和育儿假,其中育儿假从原来的15天增加到1个月。2、引入“灵活安排”机制。新规定允许职工在1.5年内分次休假,每次休假不得少于30天,具体安排可根据职工实际情况和单位工作需要灵活安排。3、增加抚养年龄。育儿假期间,子女年龄超过1周岁的,按照1倍工资的标准给予补贴。育儿假需要提供以下证明。1、结婚证、户口簿以及本人免冠一寸近照一张。2、村民或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3、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4、已生育子女的,应当提交由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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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海南省育儿假2023年新规定如下:1、增加育儿假时间。新规定中,企事业单位女职工享有产假、陪产假、哺乳假和育儿假,其中育儿假从原来的1年增加到1.5年。男职工享有陪产假和育儿假,其中育儿假从原来的15天增加到1个月。2、引入“灵活安排”机制。新规定允许职工在1.5年内分次休假,每次休假不得少于30天,具体安排可根据职工实际情况和单位工作需要灵活安排。3、增加抚养年龄。育儿假期间,子女年龄超过1周岁的,按照1倍工资的标准给予补贴。育儿假需要提供以下证明。1、结婚证、户口簿以及本人免冠一寸近照一张。2、村民或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3、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4、已生育子女的,应当提交由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海南省育儿假2023年新规定如下:
1、增加育儿假时间。新规定中,企事业单位女职工享有产假、陪产假、哺乳假和育儿假,其中育儿假从原来的1年增加到1.5年。男职工享有陪产假和育儿假,其中育儿假从原来的15天增加到1个月;
2、引入“灵活安排”机制。新规定允许职工在1.5年内分次休假,每次休假不得少于30天,具体安排可根据职工实际情况和单位工作需要灵活安排;
3、增加抚养年龄。育儿假期间,子女年龄超过1周岁的,按照1倍工资的标准给予补贴。
育儿假需要提供以下证明:
1、结婚证、户口簿以及本人免冠一寸近照一张;
2、村民或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已生育子女的,应当提交由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综上所述,育儿假是对工作已经满了一年的育龄夫妇提供的假期,需要在参加育儿假前的一个月内向单位或者企业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下列奖励与优待:
(一)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享受全勤待遇。产假期满后,女职工需要申请哺乳假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第二十八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日的育儿假。育儿假期间,工资照发,享受全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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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育儿假2023年新规定

海南省育儿假2023年新规定如下:1、增加育儿假时间。新规定中,企事业单位女职工享有产假、陪产假、哺乳假和育儿假,其中育儿假从原来的1年增加到1.5年。男职工享有陪产假和育儿假,其中育儿假从原来的15天增加到1个月。2、引入“灵活安排”机制。新规定允许职工在1.5年内分次休假,每次休假不得少于30天,具体安排可根据职工实际情况和单位工作需要灵活安排。3、增加抚养年龄。育儿假期间,子女年龄超过1周岁的,按照1倍工资的标准给予补贴。育儿假需要提供以下证明。1、结婚证、户口簿以及本人免冠一寸近照一张。2、村民或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3、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4、已生育子女的,应当提交由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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