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损害赔偿的主旨是确定具体数额和需要的证据。赔偿数额根据损害程度、侵权程度和财产状况等确定,一般为1000元-5000元。申请离婚赔偿需要证据包括过错人的承认、同居证明、结婚证明、伤害诊断书和刑事判决书等。申请离婚赔偿的条件是一方重婚或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判决离婚,并且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请求人无过错。
法律分析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的多少
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都没有确定的数额标准,在判决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时,需要考虑损害程度、侵权程度以及夫妻财产状况等等来确定。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比上述赔偿要高一些。
二、申请离婚损害赔偿需要哪些证据
申请离婚损害赔偿需要的证据有: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4.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5.由人民作出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
三、申请离婚赔偿条件
申请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判决离婚。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3.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4.请求人无过错。
结语
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没有确定标准,需考虑损害程度、侵权程度和财产状况等因素。一般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情况可高于此。申请离婚损害赔偿需提供相关证据,如过错方的承认、同居证明、结婚证明、医院诊断或判决书等。申请离婚赔偿需满足条件:过错方重婚或同居、实施家暴,导致判决离婚;受害方遭受财产和精神损害;请求人无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