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因外遇是否可要求小三赔偿?根据我国法律,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一般无法要求第三者赔偿。《民法典》规定,导致离婚的情形包括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及其他重大过错,但未涉及第三者赔偿责任。离婚是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方式实现。应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可准予离婚。特殊情况如失踪、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也可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一方有外遇导致离婚可以要求小三赔偿吗
因一方外遇导致离婚的,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我国法律未规定妻子可以追究第三者的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无法要求第三者赔偿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什么是离婚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夫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有外遇导致离婚的情况下,无过错方通常无法要求第三者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但未规定妻子可以追究第三者的民事赔偿责任。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解除婚姻关系,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时应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准予离婚。在特定情况下,如重婚、实施家庭暴力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结婚第一千零四十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结婚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