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限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如果此前已经进行分配的,不能再进行补充分配。债权人要申报自己的债权,应当在确定的期限内申报。
一、公司破产债权人怎么要钱
公司破产后,债权人可通过申报债权取回自己的钱。债务人向人民申请破产的,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定破产管理人,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的顺序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分配,分配完成后,企业即可注销登记。
二、债权人参与分配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参与分配的适用条件:债权人举证证明本人确实享有债权;且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及时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如果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申报的,则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会对其补充分配。
三、破产清算程序中有哪些关键环节
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关键环节有:
1、审计、评估;
2、接受债权申报;
3、召开债权人会议;
4、变价破产财产和分配;
5、破产程序终结。
需要关注的问题有:
(一)虽然破产会依法免除企业不能清偿的债务,但企业破产不是逃避债务;
(二)作好企业破产前的清算工作;
(三)企业预案应依法作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