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条补写有效,借贷纠纷可诉诸。起诉需准备身份信息、诉状和证据材料,并交纳受理费。安排开庭审理并调解或判决,如判决生效后对方不还款,可申请强制执行。借贷手续应注意打借条,无书面借条需提供必要事实根据,否则败诉风险高。借贷时应主动写借条,如无法定出借条,可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还款时注意收回借条或共同销毁,并保存收据。补写的借条也有效,但欺诈或威胁使对方签订的借条可向起诉撤销。
法律分析
一、一般借条后面补写的有用吗
事后补写的借条有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二、借钱不还怎么去起诉?
1、由原告准备好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资料(如果被告是单位的,则应该提供工商登记信息、组织机构代码证)、诉状和相应证据材料到立案庭进行立案。
其中的诉状和证据材料应该向提交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决定受理后,按通知交纳案件受理费。
3、根据安排生产进行开庭审理并调解或判决。
4、调解或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借款的,原告可向申请强制执行。
三、进行借贷手续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将承担败诉的风险。
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还款时还款人要注意收回借条,或共同销毁借条。如果出借人声称借条丢失或损坏,还款人应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
借条如果是后面补写的也是有效的。借条如果想成立的话,那么必须要符合签订双方的意愿。如果一方是以欺诈或者威胁的手段使另一方签订合同的话,那么该借条是不具备效用的。当事人可以向起诉撤销。
结语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事后补写的借条是有效的。在借贷过程中,即使关系良好,也务必要打借条,以避免法律风险。审查借贷案件时,会要求提供书面借条或必要的事实根据。如遇特殊情况,可以请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还款时要注意收回借条或共同销毁借条,并妥善保存收据。如果借条后补写,只要符合双方意愿,是有效的,若存在欺诈或威胁等情况,当事人可以向起诉撤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