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铺租赁合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确认房屋用途和土地用途、房屋权利人、房屋是否存有租赁登记信息以及免租装修期、租赁合同保证金、营业执照、税费承担、营业执照以及处置装修、水、电、电话线等。在签订合同前,需要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以确保上述重要信息得以确认。同时,在合同中需要注意免租装修期的具体时间和免支付的具体费用,以及承租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下的处理方式。另外,还需明确租赁合同保证金和
法律分析
在承租商铺之前,需要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以确保以下重要信息得以确认:
1. 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房性质,土地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性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二、免租装修期
商铺租赁合同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在合同中出现,只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况之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在“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期起止时间,免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能免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要按合同约定承担。
三、租赁合同保证金
俗称“押金”,注意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相应的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因此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以上的费用,另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应的费用,押金抵扣不够可以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补齐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行为。
四、税费承担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税费。
五、营业执照
承租商铺的目的在于开展商业经商活动,而商业经营活动首要条件是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因此,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许多条款都要围绕着营业执照办理来设置,只要涉及这几个方面:
1、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从而导致新的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租赁登记,从而导致无法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商铺上原本已经注册了营业执照,该营业登记信息没有注销或者迁移,从而导致同一个商铺上无法再次注册新的营业执照;
2、屋类型不是商业用房,从而无法进行商业经营活动,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涉及特种经验行业(娱乐、餐饮)的,还需要经过、消防、卫生、环境等部门检查合格,取得治安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后,方可取得营业执照;因出租人材料缺失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六、处置装修
商铺租赁中,往往需要花费大额资金用于铺面装修,为了确保装修能够顺利进行,以及保障装修的利益,在合同中应当注意几个问题;
1、明确约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装修,以及装修图纸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别约定的改建,搭建的,应当明确约定清楚,对于广告,店招位置也可约定清楚。
2、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不仅仅考虑违约金部分,因为违约金常常会等同押金,数额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承租人的装修损失,因此,应当约定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要承担承租人所遭受的装修损失费用。
3、明确租赁期满时,装修,添附的处置方式。
七、水、电、电话线等
因商铺经营的特殊性,对于水、电、电话线均可能特殊需要,这些公共资源的供应又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建议承租商铺前,应当先行考虑是否满足使用需求,若不满足的,确定如何办理扩容或增量,以及办理扩容或增量所需费用,并在合同明确约定相关内容,以及无法满足正常进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免责解除合同的权利。
八、签订合同之后的顾虑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属于合同备案登记性质,此登记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登记与否不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没有办理备案登记,合同依然在生效条件满足时就生效;
2、经登记的案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两个人承租的,其中一个办理了租赁登记,另一个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则房屋应当租赁给办理租赁登记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没有租赁登记的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九、转租问题
商铺市场中经常会遇到许多“二房东”“三房东”情形,这其中就存在转租的问题,俗称的“转租”其中涵盖了法律规定的两种变更方式“转租”和“承租权转让”,依法律规定,“转租”是指上手租赁关系部解除,本手在此建立租赁关系,二“是指上手租赁关系,新承租人直接代替原承租人与出租人建立租赁关系,在这两形式下,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转租人必须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同样承租权转让中,解除原租赁合同和重潜心租赁合同,也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
2、原承租人往往向新承租人主张一笔补偿费,主要补偿装修损失等,此笔费用不适于法定承租人应承担费用,但法律上也没用明确禁止,因此,只要双方当时协商同意的,也会受法律保护,建议承租人在支付此笔费用时,应当考虑分批与转租权转让错作环节结合起来支付,以此降低资金风险,并可考虑将营业执照办理成功作为该笔费用退还或解除情形。
十、买卖与租赁
许多人担心承租商铺之后,业主将商铺出售了怎么办,其实,承租人完全无须担心此种风险,因为法律对承租人赋予了两种特殊保护。
1、出租人在出售时,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之下的优先购买权。
2、即使承租人不想购买承租商铺的,业主出售后,新的业主也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否则,新的业主应当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转让合同在签订之前,前期有一些准备工作大家一定要注意。比如说,商铺的一些档案,营业执照,买卖与租赁,还有一些其他债务债权关系等。这都是作为商铺或者房屋转租以后,可能会引发纠纷的一些问题。
拓展延伸
标题:['2. 承租商铺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承租商铺是许多企业和个人获得商业场所的一种方式,但同时也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首先,在承租商铺之前,应该对商铺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确保商铺的合法性和实际情况与租赁合同相符。其次,承租方应该了解商铺所在地的商业环境和市场需求,以便在经营过程中制定合适的经营策略。此外,承租方还需要了解自己作为承租方的义务,包括按时履行租金、不得擅自转租、不得擅自使用商铺等。最后,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承租方应该认真阅读租赁合同,确保自己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和规定理解清楚,以避免在租赁过程中产生纠纷。总之,承租商铺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充分调查商铺、了解市场需求、了解自己作为承租方的义务以及签订清晰、完整的租赁合同。
结语
在承租商铺之前,需要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以确保以下重要信息得以确认: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房屋权利人、房屋是否存有租赁登记信息。同时,还需注意免租装修期、租赁合同保证金、营业执照、税费承担、营业执照和水、电、电话线等公共资源供应问题。在签订合同之后,还需考虑转租问题。承租商铺时,要了解承租商铺的目的和土地用途,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房性质,土地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性质。同时,还需了解房屋权利人和房屋是否存有租赁登记信息,以免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另外,还需注意免租装修期和租赁合同保证金等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 第一条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2020-12-29) 第二十五条 民法典施行前成立的合同,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且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对方当事人也未催告的,解除权人在民法典施行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自民法典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人民应当依法认定该解除权消灭;解除权人在民法典施行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的,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第二款关于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规定。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 第十四条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