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案外人共有房屋,在不损害共有人的,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被执行抵债。我国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一、股权保全期限的最新规定
股权是属于财产权利属于动产之一,而对动产进行保全的,保全的期限一般是不超过六个月的,保全到期的,可以申请续保。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二、房屋共有人的权利有哪些
房屋共有人的权利如下:
1、要求分配自己的份额权,在不影响整栋房屋经营管理的情况下,共有人可以要求分配自己的份额,否则只能由其他共有人赔偿;
2、处分自己的份额权,共有人有权将其份额相当于单独所有权。其他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分自己在共有房屋中的份额,如出卖、赠与、抛弃等;
3、优先购买其他共有人出售的份额。
三、夫妻共有房屋可以执行吗
夫妻共有房屋可以执行,具体如下: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不还款的,房屋可以强制执行清偿债务;
2、如果是被执行人生活必需房屋的,只能查封不能拍卖;
3、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