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预期违约的定义、构成要件、后果以及特征。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违约方明确表示或做出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的条件包括违约方在履行期届满前明确切肯定的向对方做出毁约的意思表示、违约方做出的意思表示内容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违约方毁约没有正当理由等。预期违约将导致的法律责任是对方当事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违约方承担预期违约责任。文章还介绍了预期违约的特征,包括预
法律分析
预期违约是指违约行为可能引发未来违约结果的情况。构成预期违约的条件包括哪些呢?但这种可能性非常大,故,立法者制定本法条,在履行期届满前给予债权人以权利救济。
预期违约情形包括两种:即明示预期违约与默示预期违约。
构成明示预期违约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违约方在履行期届满前,明确切肯定的向对方做出毁约的意思表示;
2、违约方做出的意思表示内容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
3、违约方毁约没有正当理由。
默示预期违约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两点:
1、违约方以自身行为,使对方预见其将在履行期届满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2、该种预见须有确切的证据。
预期违约将导致的法律责任是对方当事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违约方承担预期违约责任。
二、预期违约有什么后果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出现预期违约行为时,毁约方并不一定都要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而是否要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取决于债权人的选择,债权人作出不同的选择,就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1、拒绝接受预期违约的要求。
预期违约发生后,债权人可以用书面、口头甚至沉默的方法拒绝对方的毁约表示,此时合同仍然有效,合同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如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行为构成实际违约时,债权人可按实际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接受预期违约的要求。
对于默示毁约的案件,债权人可以中止自己的履行,要求对方提供履约担保或撤回毁约表示。如债务人拒绝撤回毁约表示并且不能提供充分的履约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而对明示毁约的案件,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
3、债务人撤回毁约。
债务人作出毁约的意思表示后,有权作出撤回毁约的意思表示,债务人撤回毁约表示的,应视为未作出过毁约表示。但债务人这种撤回却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三、预期违约特征
1、预期违约表现为将来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不象实际违约表现为现实违反合同义务。
2、预期违约是对期待债权的侵害而不是现实的债权的侵害。
3、预期违约的主张人可以是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其主张的唯一条件就是对方当事人具有法律规定的将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将不履行合同的危险。
4、预期违约是一种可选择的违约救济手段,在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违约情况下,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使合同关系消灭,并可要求预期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可以等待合同履行期的到来。
5、预期违约是一种可能违约。由于预期违约发生在合同履行期限届至前,因此是否履行合同取决于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结语
预期违约是指违约行为可能引发未来违约结果的情况。构成预期违约的条件包括违约方在履行期届满前明确切肯定的向对方做出毁约的意思表示,且该种意思表示内容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以及违约方毁约没有正当理由。预期违约将导致的法律责任是对方当事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违约方承担预期违约责任。预期违约的特征包括:1)预期违约表现为将来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不象实际违约表现为现实违反合同义务;2)预期违约是对期待债权的侵害而不是现实的债权的侵害;3)预期违约的主张人可以是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4)预期违约是一种可选择的违约救济手段;5)预期违约是一种可能违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12-29) 第二十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12-29) 第二十二条 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亦未与担保权人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担保权人起诉买受人,请求处分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买受人合同权利的,应当通知出卖人参加诉讼;担保权人同时起诉出卖人时,如果出卖人为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提供保证的,应当列为共同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12-29) 第二十三条 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但是已经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并与担保权人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请求买受人偿还贷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的,不应当追加出卖人为当事人,但出卖人提供保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