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员工辞职有补偿,违法行为需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未提供保护或支付报酬、未缴纳社保费等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被辞退的老员工可按月工资乘以工作年限计算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支付标准为三倍。最高补偿年限为十二年。
法律分析
一、老员工辞职有补偿吗
1、老员工辞职有没有补偿的问题详情如下:
(1)老员工辞职没有补偿,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一)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一般老员工被辞退怎么补偿
1、老员工被辞退的补偿标准为劳动者的月工资乘以劳动者在有关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以此来计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因为他人违约而需要进行的补偿,在满足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条件下,用人单位必须向员工进行补偿;
2、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结语
老员工辞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对于被辞退的一般老员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劳动者月工资乘以在单位连续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高于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