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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0 05:11:01
文档

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本文主要介绍了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的相关内容。申请人应遵守国家制定的管理办法,并确保所申请的软件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申请人或申请人之一为外国人的,适用本办法。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并须在设立后一个月内报国家版权局备案。法律分析;虽然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软件种类相对较少,但应用市场中丰富的软件可以满足我们绝大多数生活中的需求,而且大部分软件都可以足不出户地解决。我国2018年版权中心统计的数据显示,我国申请专利跟软件登记的数量是逐年递增的。作为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中心,其实也要遵守国家制定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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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主要介绍了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的相关内容。申请人应遵守国家制定的管理办法,并确保所申请的软件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申请人或申请人之一为外国人的,适用本办法。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并须在设立后一个月内报国家版权局备案。法律分析;虽然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软件种类相对较少,但应用市场中丰富的软件可以满足我们绝大多数生活中的需求,而且大部分软件都可以足不出户地解决。我国2018年版权中心统计的数据显示,我国申请专利跟软件登记的数量是逐年递增的。作为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中心,其实也要遵守国家制定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办法。

本文主要介绍了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的相关内容。申请人应遵守国家制定的管理办法,并确保所申请的软件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申请人或申请人之一为外国人的,适用本办法。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并须在设立后一个月内报国家版权局备案。

法律分析

虽然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软件种类相对较少,但应用市场中丰富的软件可以满足我们绝大多数生活中的需求,而且大部分软件都可以足不出户地解决。我国2018年版权中心统计的数据显示,我国申请专利跟软件登记的数量是逐年递增的。作为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中心,其实也要遵守国家制定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办法。

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

第四条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或者转让合同的当事人。

第五条申请人或者申请人之一为外国人、无国籍人的,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

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并须在设立后一个月内报国家版权局备案。

第二章登记申请

第七条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

第八条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第九条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十条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第十一条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二)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三)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四)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第十二条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一)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二)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三)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人可以申请将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进行封存。除申请人或者司法机关外,任何人不得启封。

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或者专有许可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合同登记。申请合同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合同登记表;

(二)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

第十五条申请人在登记申请批准之前,可以随时请求撤回申请。

第十六条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或者合同登记人可以对已经登记的事项作变更或者补充。申请登记变更或者补充时,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照要求填写的变更或者补充申请表;

(二)登记证书或者证明的复印件;

(三)有关变更或者补充的材料。

第十七条登记申请应当使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制定的统一表格,并由申请人盖章(签名).

申请表格应当使用中文填写。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

申请登记的文件应当使用国际标准A4型297mm×210mm(长×宽)纸张。

第十八条申请文件可以直接递交或者挂号邮寄。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文件时,应当注明申请人、软件的名称,有受理号或登记号的,应当注明受理号或登记号。

第三章审查和批准

第十九条对于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四条所指的申请,以收到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材料之日为受理日,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条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一)表格内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且未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

(二)提交的鉴别材料不是《条例》规定的软件程序和文档的;

(三)申请文件中出现的软件名称、权利人署名不一致,且未提交证明文件的;

(四)申请登记的软件存在权属争议的。

第二十二条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要求申请人补正其他登记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第二十三条国家版权局根据下列情况之一,可以撤销登记:

(一)最终的司法判决;

(二)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第二十四条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登记。

第二十五条登记证书遗失或损坏的,可申请补发或换发。

第四章软件登记公告

第二十六条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任何人均可查阅软件登记公告以及可公开的有关登记文件。

第二十七条软件登记公告的内容如下:

(一)软件著作权的登记;

(二)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事项;

(三)软件登记的撤销;

(四)其他事项。

第五章费用

第二十八条申请软件登记或者办理其他事项,应当交纳下列费用: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二)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

(三)变更或补充登记费;

(四)登记证书费;

(五)封存保管费;

(六)例外交存费;

(七)查询费;

(八)撤销登记申请费;

(九)其他需交纳的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家版权局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布。

第二十九条申请人自动撤回申请或者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第三十条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也可以直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交纳。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规定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指定的各种期限,第一日不计算在内。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最后一个月的相应日为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的最后一日为届满日。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届满日。

第三十二条申请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邮寄的各种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日为递交日。信封上寄出的邮戳日不清晰的,除申请人提出证明外,以收到日为递交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邮寄的各种文件,送达地是省会、自治区首府及直辖市的,自文件发出之日满十五日,其他地区满二十一日,推定为收件人收到文件之日。

第三十三条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了本办法规定或者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指定的期限,在障碍消除后三十日内,可以请求顺延期限。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家版权局负责解释和补充修订。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规定,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费用包括登记申请费、登记证书费和软件版本更新费。登记申请费是指申请人向著作权局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需要支付的费用,一般为50元人民币;登记证书费是指申请人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时需要支付的费用,一般为150元人民币;软件版本更新费是指软件著作权登记后,申请人对软件版本进行更新时需要支付的费用,一般根据更新内容进行收费。因此,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费用包括登记申请费、登记证书费和软件版本更新费。

结语

这段话主要介绍了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的相关内容。虽然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软件种类相对较少,但应用市场中丰富的软件可以满足我们绝大多数生活中的需求,而且大部分软件都可以足不出户地解决。 2018年,我国申请专利和软件登记的数量逐年递增。作为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中心,我们也应该遵守国家制定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办法。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此外,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在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人需要提交一些必要的材料,包括软件的鉴别材料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对于申请文件中出现的软件名称、权利人署名不一致的情况,或者申请登记的软件存在权属争议的情况,将不予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五章 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五章 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 第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对于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可以没收违法所得、侵权复制品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五章 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 第五十九条 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在诉讼程序中,被诉侵权人主张其不承担侵权责任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已经取得权利人的许可,或者具有本法规定的不经权利人许可而可以使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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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本文主要介绍了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的相关内容。申请人应遵守国家制定的管理办法,并确保所申请的软件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申请人或申请人之一为外国人的,适用本办法。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并须在设立后一个月内报国家版权局备案。法律分析;虽然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软件种类相对较少,但应用市场中丰富的软件可以满足我们绝大多数生活中的需求,而且大部分软件都可以足不出户地解决。我国2018年版权中心统计的数据显示,我国申请专利跟软件登记的数量是逐年递增的。作为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中心,其实也要遵守国家制定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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