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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中的犯罪主体有哪些?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0 05: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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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中的犯罪主体有哪些?

法律分析:职务犯罪是指利用职务便利或者职务行为,在职务范围内实施的犯罪行为。职务犯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共财物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占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定罪。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承办工程或者经营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以受贿罪定罪。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承办工程或者经营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以受贿罪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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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职务犯罪是指利用职务便利或者职务行为,在职务范围内实施的犯罪行为。职务犯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共财物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占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定罪。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承办工程或者经营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以受贿罪定罪。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承办工程或者经营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以受贿罪定罪。

法律分析:职务犯罪是指利用职务便利或者职务行为,在职务范围内实施的犯罪行为。职务犯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共财物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占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定罪。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承办工程或者经营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以受贿罪定罪。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承办工程或者经营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以受贿罪定罪。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取利益的,以滥用职权罪定罪。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取利益的,以滥用职权罪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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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中的犯罪主体有哪些?

法律分析:职务犯罪是指利用职务便利或者职务行为,在职务范围内实施的犯罪行为。职务犯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共财物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占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定罪。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承办工程或者经营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以受贿罪定罪。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承办工程或者经营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以受贿罪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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