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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申请期限多久?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0 07: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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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申请期限多久?

北京对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津贴申请期限规定如下:一、申报时间:每月5-25日。二、申报生育津贴、晚育奖励津贴所需材料。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一份)。2、《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5、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军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材料。7、因婴幼儿死亡再次生育需申领生育津贴时需提供死亡证明或《医学诊断证明书》。因引、流产申领生育津贴的只需提供。1、;2。3、4四项材料,且诊断证明内容必须写明孕周数。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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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对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津贴申请期限规定如下:一、申报时间:每月5-25日。二、申报生育津贴、晚育奖励津贴所需材料。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一份)。2、《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5、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军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材料。7、因婴幼儿死亡再次生育需申领生育津贴时需提供死亡证明或《医学诊断证明书》。因引、流产申领生育津贴的只需提供。1、;2。3、4四项材料,且诊断证明内容必须写明孕周数。三、注意事项。


北京对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津贴申请期限规定如下:

一、申报时间:每月5-25日

二、申报生育津贴、晚育奖励津贴所需材料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一份);

2、《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5、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军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材料

7、因婴幼儿死亡再次生育需申领生育津贴时需提供死亡证明或《医学诊断证明书》

因引、流产申领生育津贴的只需提供

1、

2、

3、4四项材料,且诊断证明内容必须写明孕周数。

三、注意事项:

1、申请的生育津贴、晚育奖励津贴于申报的次月中旬,支付到单位办理新参保手续时提供的帐户上,《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的“申领人开户姓名、申领人开户帐号、申领人开户银行名称、行号”不需要填写。

2、符合享受晚育奖励津贴条件的,根据谁休晚育奖励假谁享受晚育津贴的原则,由休晚育奖励假的人员所在单位进行申领(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不能申领)。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由男方休晚育奖励假的,既可女方单位负责申报,也可男方单位单独申报。

3、提供的人员信息中使用现役军人军官证号码的,应由所在部队政治部(处)开具军官证号所对应的真实身份证号的证明。

4、只有申领晚育津贴的人员,才需要在《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由男女双方签字和双方所在单位盖章,无单位的应签字并注明“无单位”字样。

5、《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由本市居住地街道(镇)计划生育部门签发。

6、申报生育津贴、晚育奖励津贴时,应于生育的次次月进行申报。建议每年1至4月生育的人员,于6月按新缴费基数收缴成功之后再进行申报。

7、请单位认真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内容准确清晰,不能涂改,享受人员明确,此表一经申报不再变更。请使用A4纸复印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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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申请期限多久?

北京对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津贴申请期限规定如下:一、申报时间:每月5-25日。二、申报生育津贴、晚育奖励津贴所需材料。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一份)。2、《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5、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军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材料。7、因婴幼儿死亡再次生育需申领生育津贴时需提供死亡证明或《医学诊断证明书》。因引、流产申领生育津贴的只需提供。1、;2。3、4四项材料,且诊断证明内容必须写明孕周数。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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