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犯重婚罪,一般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怀孕或哺乳期的女方可宣告缓刑。离婚时,孩子抚养权通常归父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符合条件的被判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情节较轻、悔罪表现好、无再犯罪危险、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可宣告缓刑。宣告缓刑期间,可能限制特定活动、区域和人际接触。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执行附加刑。
法律分析
女方犯重婚罪,一般会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当事人怀孕或者孩子还在哺乳期的,符合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女方犯重婚罪,进行离婚诉讼的时候,孩子抚养权一般会归父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怀孕后的判刑:
1、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2、怀孕的妇女如果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应当宣告缓刑。不过,怀孕的女子在犯罪后,也应当受到应有的处罚,不会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其中包括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宣告缓刑需要考虑犯罪情节的轻重、悔罪表现、再犯罪的危险性以及对社区的影响等因素。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如禁止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或接触特定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判处附加刑的犯罪分子,缓刑并不会免除附加刑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