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人共有房产不一定很难执行。
1、夫妻双方应协商分割房屋,房屋变为个人财产或债务人取得相应价款后才能执行;
2、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双方份额,获得房屋人对未获得房屋人进行补偿;
3、如非债务人一方仅有此处居所,则不能强制执行;
4、如果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
共有房产的执行难点:
1. 权属不明确:当房产的所有权证上未明确各共有人的份额时,执行难以确定各方的具体权益;
2. 共有人意见不统一:共有人在处理房产时意见不一致,导致执行过程中难以达成共识;
3. 法律限制:法律对于共有房产的处理有特定规定,如须保障共有人的居住权等,这些限制可能导致执行难以进行;
4. 第三人权益:共有房产可能涉及第三人的权益,如抵押权、租赁权等,这些权益的存在可能影响执行的顺利进行;
5. 价值评估困难:共有房产的价值评估可能因市场波动、房屋状况等因素而存在争议,影响执行的公平性。
综上所述,夫妻双方共有房产的执行并不一定很困难,需要通过协商分割房屋并确定双方份额,进行评估并进行补偿,同时需考虑非债务人是否有其他居所以及共有人协议是否得到债权人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