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且单位不续签时,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或者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守相关法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单位不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对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结语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单位不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用人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