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完用人单位不给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交劳动者一份劳动合同,以规范双方权利义务。然而,部分企业存在不交付合同或单方面修改的情况。根据法律,劳动者有权要求将合同留在手中,以避免纠纷。企业故意隐瞒薪资标准和福利待遇等约定事项,明显违法。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签完用人单位不给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合同应交劳动者一份,目的是规范和提醒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应自觉履行劳动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自觉抵制和防范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
企业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般约定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但也有企业不把合同交付给员工,造成合同的签订流于形式。合同被企业单方面修改的情况时有发生。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目前,我国仍有部分企业存在不予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后不给员工,这样的做法明显是错误的,因为作为合同的当事人是有权要求将劳动合同留在自己手中一份,以免日后发生纠纷,而企业不给员工很大原因是故意隐瞒员工的薪资标准、福利待遇等约定事项。
结语
合同签订是确保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一份劳动合同。然而,部分企业不交付合同给员工,甚至修改合同,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保障双方权益,企业不给员工合同往往意味着故意隐瞒薪资、福利等约定事项。劳动者有权要求赔偿,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