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有效性分情况讨论,一般情况下无效,可申请撤销。若事后当事人认同且愿意履行,合同有效。超过一年不能撤销时,可申请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合同权无除斥期限。当事人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消失的情形包括: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受胁迫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明确放弃撤销权。
法律分析
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分情况讨论,一般情况下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如果事后当事人认同其合同内容的,愿意履行的,那么该合同有效。受胁迫签订的合同超过一年不能撤销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变更合同内容。法律并没有对变更合同的权利设置除斥期间。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拓展延伸
胁迫签订的合同,撤销权的有效行使方法
胁迫签订的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一方受到威胁、恐吓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影响而被迫签署合同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受胁迫方享有撤销权,即可以要求法院宣布合同无效。撤销权的有效行使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受胁迫方应尽快向法院提起撤销诉讼,详细陈述胁迫的事实和证据。其次,受胁迫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确实受到了胁迫,例如证人证言、书面证据等。最后,法院将根据受胁迫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判断合同是否存在胁迫情况,并决定是否宣布合同无效。撤销权的有效行使需要充分的证据和法律支持,因此建议受胁迫方在行使撤销权前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受胁迫签订的合同的撤销权存在一定的时效限制。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或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将消灭。当事人受胁迫后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也将消灭。因此,在受胁迫签订合同后,当事人应及时行使撤销权,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在行使撤销权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合适的法律支持和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