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楼道是公共消防通道,是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通道。禁止在楼道内乱堆乱放杂物,否则可能会引发火灾,给他人带来灾难。业主共有楼梯通道所有权,应依法使用并保持过道通畅,方便邻里通行。相关行政机关要加强执法和宣传,与小区业委会形成合力,积极履行职责。小区居民应养成文明习惯,守护楼道整洁,共同守护小区的文明与安全。
法律分析
社区楼道是公共消防通道,在发生地震、火灾等灾害时,楼道被堵塞会严重影响其他人及时逃生,而且如果废弃杂物存放时间过长,稍遇明火就很容易引发火灾。因此,在社区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不仅侵害业主共有权益,也可能违反消防法律法规,造成消防隐患,是违法行为!
律师补充:
一、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所有业主均应依法使用住宅内通道,保持过道通畅,方便邻里通行,不可在公共区域乱堆乱放杂物,不可侵害其他业主的利益。
二、从监管来看,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加强执法和宣传,与社区及小区业委会形成合力,积极、认真履行职责。小区居民如遇到楼道堆放杂物等情形,要第一时间通知物业要求予以清理,也可向当地消防大队举报,坚决做到排除安全隐患,保护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从长远来看,小区楼道的环境治理,更需要每个业主养成文明习惯,形成文明素养。要让守护楼道整洁,成为大家的自觉行为,共同守护小区的文明与安全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拓展延伸
在我国,楼道是居民住宅的重要部分,是居民日常出行的通道。然而,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楼道使用率的增加,楼道乱堆放杂物的现象逐渐增多。那么,社区楼道堆放杂物是否违法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的规定,业主共同决定,可以设立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其中规定了业主在楼道等共有部分的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挠、报警,不得谎报火警或者拨打火灾报警电话。
从法律角度来看,社区楼道堆放杂物属于共有和共同管理范畴,业主有权利参与管理。然而,为了保障楼道的安全,防止火灾等意外事件的发生,业主在楼道堆放杂物时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首先,楼道是居民出行的通道,容易发生人员拥堵和碰撞,影响消防安全。其次,楼道堆放杂物可能影响消防车辆通行,甚至影响消防救援效果。此外,楼道堆放杂物还可能引发邻里之间的纠纷和噪音污染。
因此,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社区楼道堆放杂物并非完全合法,业主在堆放杂物时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以免引发法律纠纷和消防安全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二章 防护重点 第十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 第二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拆除的,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由拆除单位负责补建或者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 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