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出口退(免)税企业申请办理退税登记的步骤和所需提供的资料。企业应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或其它特定退(免)税经营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登记,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主管税务机关会对企业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进行查验,手续完备、符合要求的企业可受理登记,不符合规定的企业需补正并重新申报。审核通过后,主管税务机关将核发《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并将其有关退税登记资料录入退税审核系统。
法律分析
一、申请步骤
(一)申请
出口退(免)税企业自取得进出口经营权或其它特定退(免)税经营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登记,领取并填写《广东省出口企业退税登记申请表》、《广东省出口企业退税办税员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 进出口经营权或其它特定退(免)税业务经营权的批件;
2.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 《税务登记证》(副本);
4. 《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5.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或年审审批表;
6.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有关资料、证件。
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应在发生第一笔委托出口业务之前,持代理出口协议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出口退税登记。
(二)受理
主管税务机关对申报办理退税登记的企业提供的各类证件、资料等进行查验,对手续完备、符合要求的,方可受理登记,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当场退回企业,并要求其在十五日内补正并重新申报。
(三)审核发证
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有关的申请资料经审核无误后核发《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并及时将企业的有关退税登记资料录入退税审核系统。
拓展延伸
根据《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口企业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
1. 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
2.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
3.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专用发票;
4. 出口货物劳务消费税专用发票;
5. 出口货物劳务劳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6. 出口货物劳务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7. 海关核发的报关单、完税凭证;
8. 出口货物劳务运输单据;
9. 出口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出口货物劳务委托代收代付协议;
10. 银行出具的收款人账户;
11. 海关出具的结关单;
12.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合法,并留存备查。如果出口企业无法提供上述资料,税务机关将不予办理退税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五章 关税 第五十八条 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范围以外的临时减征或者免征关税,由国务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五章 关税 第六十五条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征收管理,适用关税征收管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