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个人欠债不会直接影响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财产由公司所有。公司股东个人的债务纠纷由股东个人负责,法院可查封股东在公司的股权以获得赔偿。但如果公司担保股东债务,公司有连带偿还责任。公司破产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股东不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欠债与公司无关,债权人只能向股东追偿,若股东无力偿还,可将股权用于偿还,但需保护其他股东权益。
法律分析
一、股东个人欠债公司负连带责任吗?
公司股东个人的债务纠纷不会牵涉和影响到公司的资金安全。这是因为:
1、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财产的所有人是公司,而不是股东个人。凡不属于其公司的债权债务,任何人都无权随意动用和查封公司的财产。
2、公司股东个人的债务纠纷,属于股东个人,并由股东当事人个人负责和承担。但是法院有权查封股东在公司的股权,并且可以在胜诉后以该股权获得赔偿。
但是,如果公司做了该股东的债务担保人,公司就有连带的担保偿还责任。在被担保股东偿还不了债务时,公司就有偿还的责任。
二、公司破产债务偿还由谁来偿还?
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即以公司的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不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股东欠债就代表着债务人是属于股东,与股东所在的公司是没有一点关系的,债权人追偿债务只能向股东实施,但如果股东财产清偿不了的,那么也是可以让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拿来偿还,但前提也是不能伤害到其它股东的权益。
结语
股东个人欠债并不会直接影响公司的资金安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财产归公司所有,而不属于股东个人。因此,除非公司作为股东的债务担保人,否则公司不承担股东个人的债务责任。在公司破产时,债务应由公司资产来偿还,股东个人不需承担赔偿责任。股东个人的债权债务纠纷应由其个人负责和承担,法院可查封股东在公司的股权以获得赔偿。然而,需注意不能损害其他股东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一百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