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强制传唤的条件及异地传唤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警察法》规定,警察机关可根据正当理由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并在特定情况下异地传唤。传唤需由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使用传唤证或口头传唤。传唤时,应告知被传唤人原因和依据,并通知家属。对拒绝传唤者可进行强制传唤,使用手铐、警绳。家属在场时应告知传唤原因,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法律分析
一、警察强制传唤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二、治安传唤能否异地传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除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事诉讼法外,《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1、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2、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3、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4、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的人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警察在办案过程中可能会异地传唤相关人士了解具体情况,公民必须配合。
对于无正当理由拒绝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随时进行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是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的。如果传唤时嫌疑人的家属在场,应当将传唤的原因以及传唤的地方告知家属,并在询问笔记中注明。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警察法》的规定,警察强制传唤的条件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需要接受调查,并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人,可以进行强制传唤。治安传唤可以异地传唤,但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被传唤人传唤的原因和处所,并通知家属。在办案过程中,警察可以使用手铐、警绳等必要手段。公民应当配合警察的传唤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四十三条 人民警察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理或者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五章 警务保障 第三十二条 人民警察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
人民警察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意见,但不得中止或者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不被采纳时,必须服从决定和命令;执行决定和命令的后果由作出决定和命令的上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二章 职权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需要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