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解决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保手续或拒缴社保费的争议。《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单位限期缴纳社保费并加收滞纳金。
法律分析
只签劳动合同不买社保,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解决。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手续,或者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但由于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解决。
《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拓展延伸
解决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保问题的有效措施是什么?
解决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保问题的有效措施有多种。首先,雇主应及时购买社会保险,确保员工享有合法权益。其次,雇主和员工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社保缴纳责任和义务。此外,雇主可以主动与当地社保机构联系,了解补缴社保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同时,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法律保护。此外,建议雇主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社保缴纳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最重要的是,雇主和员工应保持沟通,共同解决问题,以确保劳动合同和社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结语
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保问题的解决措施多种多样。雇主应及时购买社会保险,保障员工权益。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社保缴纳责任。同时,与社保机构联系了解补缴流程,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法律保护。雇主应强化内部管理,确保及时准确缴纳社保。最重要的是,双方保持沟通,共同解决问题,确保劳动合同和社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
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