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探讨了关于是否可以退还醉驾保证金的问题。针对被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判决无罪的案件,公安机关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退还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规定且未故意重新犯罪,没收的保证金应退还。而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者,原则上不退还保证金。但如果被取保候审人无罪且情节较轻,保证金可退还。此外,醉酒驾车罚款和暂扣驾照期限也有新规定。
法律分析
关于是否可以退还醉驾保证金的问题,针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人民法院终止审理或判决无罪的案件,公安机关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退还已没收的保证金。
1、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也未故意重新犯罪,而被没收保证金的,没收的保证金应当退还。
2、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被依法没收保证金的,原则上不退还。
如果被取保候审人确实无罪,且违反规定行为的情节较为轻微,其被没收的保证金可以退还。
二、醉驾保证金的额度如何确定?
1、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2、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
3、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三、醉驾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还大幅提高了对酒后驾车的罚款额度和暂扣驾照期限: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从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至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改为6个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拘留和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结语
针对醉驾保证金退还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规定且无罪,保证金的应退还;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且无罪,原则上不退还保证金;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罚款和暂扣驾照期限提高,对饮酒后驾车也加大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12-20) 第三百二十五条 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一)同案审理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二)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
(三)原判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得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
(四)原判对被告人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
(五)原判没有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宣告;原判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内容、延长期限;
(六)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不得限制减刑;
(七)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不得直接加重刑罚、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上诉的案件,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反兴奋剂条例(2018-09-18)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