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但另一方当事人拒绝解除时,应当依据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予以处理。如果当事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解除合同,但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解除合同的请求。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一方依法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2.《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当事人依法行使解除权利的,应当依照约定或者民事法律的规定处理。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事法律的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请求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解除合同的请求。”
总之,当一方要求解除保险合同,另一方拒绝时,需要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合同约定明确或法律规定明确,则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确或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则需要向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