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居民租赁房屋可能引发的纠纷以及如何防范风险。在租赁房屋时,需要核对房东的身份证以证明房屋真实所有权,并在签订租赁协议时注意细节问题,如合同具体事项、财产交接、租金交付方式等。同时,房屋管理部门也需要进行登记,以避免法律风险。
法律分析
一、居民租赁房屋可能引发的纠纷有哪些?
在居民租赁房屋时,为确保房屋证件和身份证的真实性,应先核对房东的身份证,以证明该房屋为房东所有,并非转租或骗租。由于租赁房屋过程中可能存在诸多问题,例如房租租赁时间和用途、房屋是否为房东本人房产、房屋交接时的物品交割等,因此居民租赁房屋容易引发纠纷。具体可参考以下方面:
1. 请房东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既然房东希望获取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您也可以要求房东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日后如果发生租赁纠纷,可以到法院起诉,此时我们就能提供对方的详细身份信息了。
2、合同的具体事项,包括房屋租赁的用途与租金的交付方式以及交付日期。因为如果是商业用房,其水电费等相关费用会比一般的居民用房要贵些,租金的交付方式以及交付日期也方便日常租客与房东的结算。
3、财产的交接,在于房客进行房屋设施的清点与交接时,做好财务清单,如果可以就是进行拍照描述,以免租赁合同终止时或者中途解除时,双方对财产的遗失或毁损产生纠纷,房东也会因此扣留押金。
二、签订租赁协议时如何防范风险?
1、首要的一点是对合同双方主体资格的审查。首先是对出租人资格的审查,主要看其是否具有房屋的处分权。简单的方法就是查验出租人的房屋产权凭证。其目的就是要防止无处分权的人擅自出租房屋。
2、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于房屋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这是因为双方当事人如未签书面合同,就视为事实上的租赁关系,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对出租房屋的用途予以明确约定,以防止承租人在租赁房屋之后改变房屋用途,比如小区住宅,规定不能做营业用房,承租人租赁房屋后用作营业,可能导致出租人财产利益的损失,却又不能依据合同追究。
4、房屋租赁合同应当明确租金的交付方式及交付日期,这是双方当事人应考虑的重点问题。如有的承租人承受能力有限,如果一次性交纳一年或几个月的房租有困难则可通过合同约定按月交纳,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以后就容易产生矛盾。
5、房屋租赁合同对提前解约的情形及条件应有约定。提前解约会对双方当事人特别是承租人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应当注意防范该风险。正确的方法是,在合同中对提前解约的情形及条件进行约定,以便日后解约事项出现时有据可依。
6、房屋租赁合同需向房屋管理部门进行登记,这是当事人的法定义务。否则将可能承当处罚的法律风险。双方当时人还应记得在租赁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签约时间,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效。
拓展延伸
租赁房屋的法律风险是指在租赁合同中存在的潜在法律问题。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法律风险:
1. 合同条款不明确:租赁合同中可能存在一些条款模糊或不明确,这可能会导致在租赁期间出现争议。例如,合同中可能没有明确说明“押金”的退还方式或时间,或者没有规定租赁期限的终止条件。
2. 租赁期限不满:在一些地区,租赁期限可能只有一个月或更短,这可能会导致一些法律问题。此外,如果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租赁期限少于法律规定的最短租赁期限,那么合同可能被视为无效。
3. 租赁价格不公:如果租赁合同中的租金或押金过高或不公,这可能会被视为法律问题。例如,如果房东要求租金高于市场价格,或者要求承租人支付额外的费用,这可能会被视为不公平的租赁条件。
4. 租赁过程中的争议:如果在租赁期间出现争议,例如房东要求承租人立即迁离房屋,或者承租人要求房东赔偿损失或争议,这可能会导致法律问题。
5. 租赁合同的效力:如果租赁合同中存在无效或被撤销的条款,或者租赁合同中的条款与法律相抵触,这可能会导致法律问题。
为了避免这些法律风险,建议在签订租赁合同前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中的所有条款,确保租赁期限和价格公允合理。如果出现任何争议或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结语
在居民租赁房屋时,为确保房屋证件和身份证的真实性,应先核对房东的身份证,以证明该房屋为房东所有,并非转租或骗租。由于租赁房屋过程中可能存在诸多问题,例如房租租赁时间和用途、房屋是否为房东本人房产、房屋交接时的物品交割等,因此居民租赁房屋容易引发纠纷。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仔细审查出租人资格、采用书面形式、明确房屋用途、明确租金交付方式和日期、防范提前解约风险,并向房屋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