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受害人的钱难以完全追回,但及时报警可以提高追回概率。电信诈骗犯积极退赃可以获得从轻处罚,甚至免于刑罚。根据相关法律解释,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检察院可以不起诉或法院可判免刑。因此,被骗者应提高警惕,及时报警;犯罪嫌疑人应积极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以获得宽大处理。
法律分析
一、被电信诈骗的钱能够追回来吗
被害人在遭遇电信诈骗后应当及时报警,警方会进行全力追查,尽力挽回受害人的损失,但最终被骗金额是否能全部追回,无法确定。
一般来说,被电信诈骗的钱追回来难度较大。如果诈骗犯还没有把钱转走,是比较容易追回来的,如果犯罪分子已经把钱转走了,相对来说难度就较大了。因此,为了防止损失更大,最好的办法就是提高警惕。
二、电信诈骗积极退赃会减刑吗?
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的,可以作为积极认罪悔罪的表现,从而获得从轻、减轻处罚,甚至不起诉或免除刑事处罚的机会。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不予起诉或免除刑事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3)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4)被害人谅解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由此可见,要是犯罪嫌疑人在一审宣判前,能全部退赃的,是有可能检察院是可以不起诉或法院判决免于刑罚的。况且,即使要被判刑的话,积极退赃,也能获得宽大处理。如果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抓捕了的,最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认罪悔罪、积极退赃退赔,争取宽大处理。
拓展延伸
电信诈骗后的资金追回:法律途径与挑战
电信诈骗后的资金追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法律途径,被骗者有机会追回被骗的资金。首先,报案是关键步骤,警方会展开调查并收集证据。其次,律师可以提供法律援助,协助受害者通过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追回资金。此外,与相关金融机构合作,冻结被骗资金的账户也是一种有效途径。然而,资金追回过程中也存在挑战,如追回难度、国际跨境追回等。因此,受害者需要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的风险,以制定合适的追回策略。最终,成功追回资金取决于个案具体情况和法律程序的执行。
结语
电信诈骗后的资金追回是个复杂问题。报案、律师援助和冻结账户是有效途径。但追回难度大,需面对挑战如国际跨境追回。积极退赃可获减轻处罚甚至免罪机会。受害者应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了解权益和风险,制定追回策略。成功追回资金取决于个案和法律程序执行。警惕预防为上,防止损失扩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条 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诉;在一审判决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曾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两次以上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