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包括审查主体和证据审查两种形式。审查主体是指案外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本案第三人的异议不属于执行异议。证据审查要辩认证据是否客观存在,如有涂改、伪造等现象或内容不客观,应作为疑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分析
有两种形式:
1、审查主体。执行异议的主体是案外人,也就是正在执行的案件当事人以外的人,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本案第三人对法院执行提出不同意见的,不属于执行异议。
2、证据审查。应当辩认证据本身是否客观存在。证据内容有涂改、伪造等现象或内容不客观的,应作为疑证,不能直接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拓展延伸
异议审查的程序和要点是什么?
异议审查的程序和要点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异议审查程序通常包括提交异议申请、审查材料准备、审查程序开展、审查结果通知等环节。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其次,审查材料准备阶段,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在审查程序开展阶段,会进行事实调查、证据收集、听证等程序,以确保审查的公正性和客观性。最后,审查结果通知阶段,相关部门会向申请人发出审查结果通知书,明确是否支持异议申请,并解释理由。要点包括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的准备、证据的充分性、程序的合法性等。
结语
审查主体和证据审查是执行异议的两种形式。审查程序包括提交异议申请、审查材料准备、审查程序开展和审查结果通知等环节。申请人需按规定格式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审查阶段进行事实调查、证据收集、听证等程序以确保公正客观。最后,相关部门会向申请人发出审查结果通知书,明确是否支持异议申请,并解释理由。要点包括申请资格、申请材料准备、证据充分性和程序合法性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25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