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期限能否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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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21 00:17:24
《民法典》中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期限能否中断
民法典规定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期间,不能中止、中断或延长。可以约定,但不能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其同时届满。未约定或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六个月。担保期限即为保证期间。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保证期限是确保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不得中止、中断或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协商确定保证期限,但若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到期,则视为未约定;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到期后六个月。因此,担保期限即为保证期限,当事人可协商约定,但不得中止、中断或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导读民法典规定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期间,不能中止、中断或延长。可以约定,但不能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其同时届满。未约定或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六个月。担保期限即为保证期间。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保证期限是确保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不得中止、中断或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协商确定保证期限,但若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到期,则视为未约定;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到期后六个月。因此,担保期限即为保证期限,当事人可协商约定,但不得中止、中断或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民法典规定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期间,不能中止、中断或延长。可以约定,但不能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其同时届满。未约定或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六个月。担保期限即为保证期间。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保证期限是确保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不得中止、中断或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协商确定保证期限,但若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到期,则视为未约定;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到期后六个月。因此,担保期限即为保证期限,当事人可协商约定,但不得中止、中断或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民法典》中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期限能否中断
民法典规定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期间,不能中止、中断或延长。可以约定,但不能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其同时届满。未约定或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六个月。担保期限即为保证期间。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保证期限是确保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不得中止、中断或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协商确定保证期限,但若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到期,则视为未约定;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到期后六个月。因此,担保期限即为保证期限,当事人可协商约定,但不得中止、中断或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