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重疾险免责条款通常列举了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的情形,但是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合同中的条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排除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如果免责条款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违反了诚信原则,那么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合同中的条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排除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因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处理。”
因此,被保险人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也可以通过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向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申请仲裁等途径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