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材料要求:
自然人原告需提供身份证明资料;
法人或其他组织原告需提供主体登记资料;
若原告在事故后有名称变更,需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理赔材料:
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理赔申请的必备文件清单
交通事故理赔申请的必备文件清单是指在申请交通事故理赔时,需要提供的各种文件和材料。这些文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发生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保险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医疗费用发票、医疗诊断证明、工资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这些文件的准备充分与否,直接关系到理赔申请的顺利进行和最终的赔偿结果。因此,在提出交通事故理赔申请之前,务必仔细核对所需文件清单,并确保提供完整、准确的材料,以确保您的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和维护。
结语
交通事故理赔申请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都需要提交相应的身份证明或主体登记资料。如果在事故发生后有名称变更,还需要提供变更登记资料。除此之外,还需要准备其他文件,如事故证明、认定书、保险单、驾驶证、行驶证、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工资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在申请前,请仔细核对所需文件清单,并确保提供完整、准确的材料,以保障您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