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职责廉洁和国家财产所有权,犯罪主体为单位(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为人以单位名义私分罚没财物,主观上具有故意。
法律分析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包括:侵犯的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国家财产所有权;犯罪主体是单位、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行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拓展延伸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认定要素及其适用条件是什么?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认定要素及其适用条件包括:首先,私分行为必须涉及罚没财物,即由国家没收的财物;其次,私分行为必须是以牟取私利为目的,即以非法占有罚没财物为目的;再次,私分行为必须具备明显的违法性,即违反法律规定关于罚没财物的使用、管理和处置的规定。同时,适用条件包括:私分行为必须是有组织、有预谋的,不能是个别的、偶然的行为;私分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额或者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只有当以上认定要素和适用条件齐全时,才能认定为私分罚没财物罪。
结语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侵犯职责廉洁性和国家财产所有权,单位为犯罪主体,行为人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罚没财物,故意为主观要件。认定要素还包括私分行为涉及罚没财物、以牟取私利为目的,并违反罚没财物管理规定。适用条件为有组织、有预谋的行为,涉及一定数额或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只有当以上要件和条件齐全时,方可认定为私分罚没财物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