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拘留的人可以委托第三人作为保释人,但本人作为保释人需要满足一定条件。若本人不符合条件,不能自己担任保释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被拘留的人可以委托第三人为保释人。保释人为担保被拘留的人出庭应诉或者遵守监督等义务的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保释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十八周岁;(二)有固定住所和经济收入;(三)有保释义务人所必须的信用和能力。”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一)》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可以委托第三人为保释人,但委托人不得为保释人。”
综上所述,被拘留期间可以委托第三人为保释人,但本人需要具备年满十八周岁、有固定住所和经济收入、有必须的信用和能力等条件。本人不符合条件时,不能自己担任保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