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驰名商标认定的整个过程以及相关部门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综合考虑的因素。在认定驰名商标时,相关部门应综合考虑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使用持续时间、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地理范围以及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因素。此外,《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指出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消费者、其他经营者和销售者等。
法律分析
驰名商标认定的整个过程可以概括为五个阶段:
1.前期沟通和初步判断阶段:在这一阶段,相关部门与企业取得联系,进行初步沟通,以确定商标是否符合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
2.签署委托协议阶段:在此阶段,企业和相关部门签署委托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3.申报材料准备阶段:在这一阶段,企业需要准备相关的申报材料,包括证明文件、研究成果等。
4.正式申报阶段:在此阶段,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向相关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5.公示报道阶段:在商标获得驰名商标认定后,相关部门会在《中国驰名商标》杂志和“中国驰名商标网”上对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进行宣传,并录入中国驰名商标数据库。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上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相应的,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那么,对驰名商标的定义应该该如何界定呢?《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中指出驰名商标就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商标所标示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结语
驰名商标认定的整个过程可以概括为五个阶段:前期沟通、签署委托协议、申报材料准备、正式申报和公示报道。在认定驰名商标时,相关部门会综合考虑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使用持续时间、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地理范围以及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各项因素。对驰名商标的定义应该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消费者、其他经营者和销售者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四章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二章商标注册的申请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第六十一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