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当职工在本市范围内变动工作单位且调入单位已建立住房补贴账户时,原住房补贴账户内的余额应转入新调入单位的住房补贴账户。若职工停薪、离职或调动工作等原因中断交存住房补贴,且未复薪、未找到新工作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补贴,则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结余本息应暂时封存在原单位住房补贴账户下,期间仍按规定计息。单位和职工可查询本单位或个人住房补贴账户信息。
法律分析
在一般情况下,当职工在本市范围内变动工作单位,并且调入单位已经建立了住房补贴账户时,他们的原住房补贴账户内的余额应该转入新调入单位的住房补贴账户。
单位因职工停薪、离职、调动工作等各种原因中断为其交存住房补贴,在未复薪、未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或由于新的工作单位未建立住房补贴时,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结余本息应暂时封存在原单位住房补贴账户下。住房补贴资金封存期间仍按规定计息。此外,单位和职工持有效证件可以查询本单位或个人住房补贴账户有关信息。
拓展延伸
单位是否继续实行住房补贴政策?职工如何查询?
根据我国现行的住房政策,单位是否继续实行住房补贴政策需要根据当地政府的具体规定来确定。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许多单位仍然在实行住房补贴政策,以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对于职工来说,要查询单位是否继续实行住房补贴政策,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
1.查阅当地政府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了解单位是否仍实行住房补贴政策。
2.向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咨询,了解单位是否继续实施住房补贴政策。
3.通过网络搜索相关资讯,了解单位是否仍执行住房补贴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是否实行住房补贴政策属于单位内部的事务,职工无权干涉。同时,如果单位不再实行住房补贴政策,职工的住房问题可能需要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例如通过住房租赁公司、银行贷款等方式。
结语
一般情况下,职工在本市范围内变动工作单位,调入单位已建立住房补贴账户时,原住房补贴账户内的余额应转入新调入单位的住房补贴账户。若单位因职工停薪、离职、调动等原因中断为其交存住房补贴,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结余本息应暂时封存在原单位住房补贴账户下。单位和职工可查询本单位或个人住房补贴账户信息。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总则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