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可补办,需向原单位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离职证明区别在于解除合同是双方协商,需劳动补偿;离职是员工单方面,无需补偿。两者都表示与原单位无法律关系,不影响新合同签订。
法律分析
离职证明是可以补办的
离职证明应该在你办完交接手续离开公司的时候公司出具,如果丢了,需要办其他事,和原单位协商写个申请,让原单位补一份离职证明
和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兹有本单位职工,性别,身份证号码
劳动合同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劳动合同起止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起于年月日,共年个月。因(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条第款第项规定,本单位于年月日终止(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本证明书一式四份,原合同双方当事人、失业保险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离职证明
兹有(姓名)同志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在我公司担任职务,在职期间,工作努力,无不良工作表现。现因原因申请离职,并已正式办理离职等相关手续。以后其一切相关事宜均与我司无关。
特此证明
公司单位(盖章)
年月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离职证明的区别:
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其二者的区别是在与劳动补偿方面会不同。
4、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书,均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你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结语
离职证明是可以补办的,如果丢失了离职证明,可以与原单位协商申请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则是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如果未提供该证明,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区别在于前者表示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后者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都表示与原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不影响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