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对容留卖淫的处罚做出了明确规定,前者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罚款,后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金。情节严重者将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法律分析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文规定容留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规定容留卖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拓展延伸
涉黄场所行政惩处手段
涉黄场所行政惩处手段是指针对涉及色情、淫秽、卖淫等违法行为的场所,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手段。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查封场所、责令停业整顿等。对于涉黄场所,政府部门会通过加强巡查、举报奖励制度等手段,积极打击和整治。此外,为了预防和遏制涉黄行为,还会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社会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通过行政惩处手段,可以有效地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
结语
经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明确规定,容留卖淫行为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容留卖淫的行为,处罚将根据情节轻重而有所不同,包括拘留、罚款、有期徒刑等。同时,对于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情况,法律规定了更为严厉的刑罚。此外,为了预防和打击涉黄行为,政府部门将采取行政惩处手段,包括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以维护社会治安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