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调整了租房提取公积金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新规将从2022年12月26日开始生效,加大对租房和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租房提取公积金由按季度改为按月提取,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公积金不再受每月3000元限制。对于购房,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职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限额为96万元,并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
法律分析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的《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自2022年12月26日起开始施行。新规加大我市对租房提取公积金职工的支持力度以及对多子女家庭租房和购买首套住房的支持力度。
(一)租房提取公积金方面新规:
1、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由按季度提取调整为按月提取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资金按月划转至职工的银行储蓄账户。
2、新推出针对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
此前本市没有专门针对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每月提取最高限额3000元。而本次新规执行后,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本市缴存职工,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现行每月提取最高限额3000元的限制。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以下通用)是指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
(二)贷款新规:
此前本市规定首套房贷款最高限额统一为80万元,本次新规明确: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本市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以本市统一贷款限额为基础上浮20%,即96万元。同时本市还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为40%,与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保持一致。
结语
新规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大天津市对租房提取公积金职工的支持力度,同时也为多子女家庭租房和购买首套住房提供了更多的支持。根据新规,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将由按季度调整为按月提取,而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也得到了新的推出。此外,针对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职工申请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限额将以本市统一贷款限额为基础上浮20%。同时,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也得到了调整,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保持一致。这些新规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天津市住房市场的发展和多子女家庭的居住需求。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