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试用期的相关规定,包括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和书面通知的要求。试用期和转正的区别在于工资、辞退要求和经济补偿金的不同。职工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一般不能超过六个月,具体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同一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情况下,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法律分析
一、劳动试用期提前几日
劳动试用期提前三日。三天期满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过了试用期已转正的,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期限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试用期和转正的区别
1.工资不同。试用期的工资是转正后工资的80%;
2.辞退要求不同;
3.经济补偿金不同。转正后被辞退的经济补偿金一般会比试用期的高。
《中华人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职工试用期不能超过几个月
职工试用期一般不能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劳动关系的建立需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根据第十九条,试用期的长度应根据劳动合同期限来确定,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试用期内,工资、辞退要求和经济补偿金等方面与转正后有所不同。劳动者应在试用期结束前三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转正后则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请注意,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上是对劳动试用期的相关规定的简要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