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回户口需取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证明,再到现户籍所在地开具迁出证明。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农村迁城需持录用证明、录取证明或准迁入证明办理迁出手续。迁往边防地区需经常住地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分析
想要迁回户口的需要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回的证明,然后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拓展延伸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户口迁回农村是否需要母亲的同意?
在中国法律中,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户口迁回农村是否需要母亲的同意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移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并经过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的审批。因此,孩子户口迁回农村需要父母双方的同意,而母亲的同意在这个过程中是必要的。然而,如果母亲不同意户口迁移,父亲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户口迁移。法院将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独立判断,并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因此,母亲的同意虽然重要,但并非绝对决定因素。最终的决定将由法院作出。
结语
在户口迁移的过程中,特别是父母离婚后孩子户口迁回农村的情况下,母亲的同意是必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的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移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并经过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的审批。如果母亲不同意户口迁移,父亲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判决户口迁移。法院将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独立判断,并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因此,母亲的同意虽然重要,但并非绝对决定因素。最终的决定将由法院作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