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 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 子公司 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与子公司有以下区别: (1)划分依据不同子:公司之间是控制与从属关系,分公司之间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 (2)法人地位不同: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地位,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3)责任不同:子公司各自负责 债务 关系,分公司由总公司负责债务关系。 (4)表现形式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名称、章程,分公司冠以总 公司名称 ,无自己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