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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妈妈如何在孩子户口上登记?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0 04: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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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妈妈如何在孩子户口上登记?

非婚生子女上报户口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调查证明。外地户口需提供未落户证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凭相关证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不直接抚养者需负担抚养费。法律分析;非婚生子女上报户口需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3、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4、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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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非婚生子女上报户口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调查证明。外地户口需提供未落户证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凭相关证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不直接抚养者需负担抚养费。法律分析;非婚生子女上报户口需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3、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4、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非婚生子女上报户口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调查证明。外地户口需提供未落户证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凭相关证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不直接抚养者需负担抚养费。

法律分析

非婚生子女上报户口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3、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4、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结语

非婚生子女上报户口需提供的材料齐全,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文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九条 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前款规定的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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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妈妈如何在孩子户口上登记?

非婚生子女上报户口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调查证明。外地户口需提供未落户证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凭相关证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不直接抚养者需负担抚养费。法律分析;非婚生子女上报户口需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3、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4、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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