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的价值不断上升,农民享有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集体收益分配权、征地补偿和买房等基本权利。近年来,土地价值的上升进一步凸显了农业户口的重要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还强调,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不能侵犯农民利益,不得将“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进城落户条件。农村户口的价值越来越大,越来越受重视。
法律分析
可享受的基本权利有如下几条:
一、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
农民可在自家宅基地建房。
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以及各种各样的补贴,还有近郊区的土地升值,导致农村户口的含金量越来越高,使农村户籍的吸引力上升。
二、享受到集体收益分配权
分配土地等集体经济利益。如有些地方现在村里凡有户口的,不论大小,每人每年能分红,但如果户口迁出,就不能参加分红了。
三、征地补偿
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如北京郊区,补偿标准已经达到每亩地20万元。
四、买房
农民可以到城市买房,但城市居民到农村买房不受法律保护。
众所周知,农民最基本的权力是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还能享受到集体收益的分配权。家住农村的村民感慨道,有农业户口就可以分配到土地。
近些年来,对于拥有农业户口的人来说,城镇户口的吸引力在不断下降,而不断攀升的土地价值标识出了农业户口的含金量。
就在12月2号,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会议指出,对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条件和范围要严格把关,不能侵犯农民利益,“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不得作为进城落户条件。
可见农村户口的价值越来越大,越来越值钱!
结语
农村户口的价值不断攀升,基本权利的享受也越来越丰富。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享受集体收益分配权,征地补偿以及买房等权益,使农村户口的含金量不断提升。近期中央会议审议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强调不能侵犯农民利益。可以看出,农村户口的价值越来越大,越来越有吸引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