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要件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客观要件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主体要件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主观要件为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目的。
法律分析
如果职务侵占同时具备以下构成要件,则应认定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1、客体要件: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拓展延伸
名义股东的法律责任:探讨一人公司多个隐名股东情况下的财产侵占问题
在一人公司中,存在多个隐名股东的情况下,名义股东是否侵占公司财产构成职务侵占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法律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名义股东作为公司股东,享有相应的权益和义务。然而,如果名义股东以其股东身份为借口,侵占了公司的财产,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需要考虑名义股东是否具有实际控制公司财产的权力。如果名义股东在实际上并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也没有决策权和支配权,那么其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可能不会被视为职务侵占。然而,如果名义股东实际上拥有对公司财产的支配权,并以其股东身份为借口进行侵占,那么其行为可能构成职务侵占。
其次,需要考虑名义股东的侵占行为是否符合职务侵占的构成要件。职务侵占是指在担任特定职务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了属于该职务范围内的财物。因此,如果名义股东在担任股东职务期间,利用其权力侵占了公司财产,符合职务侵占的构成要件,那么其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职务侵占。
总之,对于一人公司存在多个隐名股东的情况下,名义股东侵占公司财产是否构成职务侵占,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法院会考虑名义股东的实际控制权和侵占行为是否符合职务侵占的构成要件来做出决定。
结语
在判断名义股东是否构成职务侵占时,需要考虑其是否具有实际控制公司财产的权力,并符合职务侵占的构成要件。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以确定名义股东的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第五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四十条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