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不属于行政处罚,而是行政强制措施。拆除违章建筑的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决定等环节,其中包括告知、听证等程序。执法机关会作出处罚决定书并送达给被处罚人。
法律分析
一、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是否是行政处罚
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不是行政处罚,而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拆除违章建筑程序是什么
1、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
2、调查程序
3、决定程序
①告知,听取陈述、申辩
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②听证
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对于听证程序,建议被处罚人还是要重视一下不要错过这个程序。错过这个程序,虽然可以在这之后的比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中得到救济。但我建议你还是不要错过听证。
4、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结语
拆除违法建筑物并非行政处罚,而是行政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对于需要强制拆除的违法建筑物,行政机关会公告并限期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若当事人不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且未拆除,行政机关可依法强制拆除。行政处罚则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拆除违章建筑的程序通常包括立案、调查、决定程序和处罚决定书的送达与执行。对于听证程序,建议被处罚人重视,以免错过这一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五十六条依照本法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建议有关人民政府责令其给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审理和判决第二节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七十七条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