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之后的六个月内可以起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的六个月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但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再向法院起诉。
一、行政诉讼的正常期限是多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二、违法强拆的行政诉讼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被盗的房屋案件诉讼时效是多久
若当事人的房屋出现被偷拆的情形,则对此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一般为六个月。被拆迁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如果被拆迁人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则在十五日内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