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确定金额如下: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是按照伤残等级和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计算方式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对应月数。五至十级伤残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支付补助金。五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工资,六级为16个月工资。其他等级伤残补助金计算规则相似,月数不同。
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式:
1、基本标准: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就业政策,设定一定的基础金额;
2、个人条件:考虑申请人的就业困难程度、年龄、职业技能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3、政策影响: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就业促进政策,可能会有临时性的补贴标准调整;
4、申请时间:不同时间段内,由于经济形势和政策调整,补助金的金额可能会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金额是根据受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和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具体为五级伤残补助金相当于18个月的工资,六级为16个月,而五至十级伤残工伤职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依此标准支付相应的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