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劳动者可以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三日解除。同时,劳动者也可以在用人单位违反合同约定或违法行为时单方解除合同。如果用人单位采取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合同,无需事先通知。
法律分析
不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拓展延伸
员工缺勤是否会影响雇佣关系的稳定性?
员工缺勤对雇佣关系的稳定性有着重要的影响。员工未按通知到岗可能导致工作计划的中断,影响团队的协作和生产效率。此外,连续的缺勤可能给其他员工增加额外负担,引发不满和不公平感。雇主可能会对员工的缺勤行为进行评估,包括是否按照公司政策进行请假和提前通知等。如果员工频繁缺勤且没有合理的解释,雇主可能会考虑采取行动,如警告、调岗或解雇。因此,员工缺勤对雇佣关系的稳定性产生了直接和间接的影响,雇主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维护工作秩序和员工的工作纪律。
结语
员工缺勤对雇佣关系的稳定性产生直接和间接的影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有权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需遵守相应的通知期限和条件。同时,用人单位有责任提供合理的劳动保护和条件,并按时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然而,若用人单位采取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因此,雇主应维护工作秩序和员工工作纪律,合理评估员工的缺勤行为,并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雇佣关系的稳定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