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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1 20: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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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不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形是。1、共同过失犯罪。2、犯罪行为是故意犯罪行为与过失犯罪行为的结合。3、二人以上同时以各自行为侵害同一对象,但彼此之间无意思联络的。4、行为人先后故意实施的相关犯罪行为,彼此没有主观联系的。5、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6、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窝赃、销赃行为。一、违法发放贷款罪共同犯罪的条件。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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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不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形是。1、共同过失犯罪。2、犯罪行为是故意犯罪行为与过失犯罪行为的结合。3、二人以上同时以各自行为侵害同一对象,但彼此之间无意思联络的。4、行为人先后故意实施的相关犯罪行为,彼此没有主观联系的。5、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6、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窝赃、销赃行为。一、违法发放贷款罪共同犯罪的条件。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不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形是:

1、共同过失犯罪;

2、犯罪行为是故意犯罪行为与过失犯罪行为的结合;

3、二人以上同时以各自行为侵害同一对象,但彼此之间无意思联络的;

4、行为人先后故意实施的相关犯罪行为,彼此没有主观联系的;

5、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

6、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窝赃、销赃行为。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共同犯罪的条件

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故意的参加实施共同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和他一起参加实施犯罪。二是共同犯罪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都抱着希望或者放任的故意态度。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彼此联系,相互默契,结合成为一个统一的犯罪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

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各共同犯罪人在实施共同犯罪时,尽管所处的地位、具体的分工、参加的程度、甚至参与的时间等可能有所不同,但他们的行为都是为了达到同一犯罪目的,指向相同的目标,从而紧密相联,有机配合,各自的犯罪行为都是整个犯罪活动的组成部分。在发生危害结果的情况下,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4.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即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必须指向同一犯罪客体,这是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必然要求。

二、共同犯罪责任承担三项原则是什么

追究简单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应当遵循以下三项原则:

1、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即尽管行为人只分担了部分实行行为,也要对共同实行行为造成的全部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

2、区别对待原则,即在坚持前一原则的前提下,应尽量分清主从犯,在具体量刑时对各共犯人实行区别对待;

3、罪责自负原则。

以下情形不成立共同犯罪:

1、共同过失犯罪行为,即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属于共犯,只需根据个人的过失犯罪情况分别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即可;

2、故意加过失的情形,二人以上实施共同的危害行为,但罪过形式不同,即一人为故意犯罪,一人为过失犯罪,虽然两人的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但不属于共同犯罪;

3、同时犯不成立共同犯罪,所谓同时犯,即指没有共同实行犯罪的意思联络,而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场所实施行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对此应作为单独犯罪分别论处;

4、实行过限的情形,所谓实行过限,即超出共同故意范围之外的犯罪行为,这部分过限不属于共犯范畴。

共同犯罪的主体有以下情形:

1、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根据刑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要求,不会构成犯罪;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构成犯罪的人必须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或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如果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的,则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三、滥伐林木罪共同犯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1、客观方面

(1)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是滥伐林木犯罪行为,必须共同犯罪。具有共同的滥伐林木犯罪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的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的犯罪行为整体。

(2)各个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由一个共同的犯罪目标将他们的单个行为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滥伐林木犯罪活动整体。

(3)各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

2、主观方面

(1)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首先,有共同犯罪的认识因素:

①各个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实施滥伐林木犯罪,而且滥伐林木共同犯罪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与自己一道在共同实施该种犯罪;

②各个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和他人的共同犯罪行为结合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认识到他们的滥伐林木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2)有共同犯罪的意志因素:

①各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是经过自己的自由选择,决意与他人共同协力实施犯罪;

②各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对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都抱有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3、主体条件

滥伐林木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是两人以上。这里要注意准确对“人”的理解,这里的“人”是指符合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主体条件的人,不仅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的人。具体而言,即包括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也包括两个以上的单位所构成的共同犯罪,还包括单位与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

4、主观条件

各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要求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注意该共同犯意只要求在刑法规定的范围内相同,并不要求犯罪故意的具体形式和内容必须完全相同,如一方是直接故意,另一方是间接故意,只要双方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也可成立共犯。二人以上通过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人的行为形成一个共同的有机整体,而因共犯比单独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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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不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形是。1、共同过失犯罪。2、犯罪行为是故意犯罪行为与过失犯罪行为的结合。3、二人以上同时以各自行为侵害同一对象,但彼此之间无意思联络的。4、行为人先后故意实施的相关犯罪行为,彼此没有主观联系的。5、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6、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窝赃、销赃行为。一、违法发放贷款罪共同犯罪的条件。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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