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除了行使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能代表当事人进行涉及实体利益的诉讼行为,包括承认、放弃、变更、和解、反诉以及上诉等。
法律分析
特别授权代理是指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特别授权代理权限包括下列内容:
(1)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
(2)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
(3)代为和解;
(4)代为反诉;
(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
拓展延伸
解决子女抚养纠纷的代理授权方式
解决子女抚养纠纷的代理授权方式是指当父母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存在争议或无法亲自履行抚养责任时,可以通过特别授权代理来解决纠纷。代理授权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或其他合适的人士代表自己出庭、提出申请、参与调解等法律行为。这种方式能够确保子女的权益得到维护,减少争议的发生,并为父母提供了一种有效的解决途径。在授权过程中,双方应明确代理权限、期限和报酬等细节,确保代理行为合法合规。通过代理授权方式,可以更加高效地解决子女抚养纠纷,维护家庭和谐与子女的福祉。
结语
特别授权代理是一种特殊的代理方式,除了拥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具备代为和解、上诉等关系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特别授权代理权限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代为和解、反诉以及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在解决子女抚养纠纷时,特别授权代理方式为父母提供了一种有效途径,他们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或其他合适的人士代表自己行使法律权益,确保子女的权益得到保护。在授权过程中,双方应明确代理权限、期限和报酬等细节,以确保代理行为的合法合规。通过特别授权代理方式,可以高效解决子女抚养纠纷,维护家庭和谐与子女的福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