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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关于离职员工工资结算的详细规定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1 20: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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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关于离职员工工资结算的详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拖欠。如果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如克扣工资、拒不支付加班费、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要求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应依法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规定了类似的规定,并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否则要支付赔偿金。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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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拖欠。如果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如克扣工资、拒不支付加班费、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要求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应依法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规定了类似的规定,并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否则要支付赔偿金。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拖欠。如果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如克扣工资、拒不支付加班费、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要求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应依法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规定了类似的规定,并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否则要支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拓展延伸

员工辞职后工资结算的法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员工辞职后工资结算涉及到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根据劳动法的要求,雇主应当及时结算员工辞职前的工资,并支付相应的离职补偿金(如果适用)。此外,雇主还应核实员工的加班工资、年假工资、未休假工资等,并在结算过程中确保公平合理。注意事项包括:确保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留工资支付凭证、遵循国家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等。同时,雇主应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法顾问,以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总之,员工辞职后工资结算需要遵守法律要求,并注意相关的注意事项,以确保合法合规的操作。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且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追加赔偿金。劳动者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在员工辞职后的工资结算中,雇主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平合理,并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法顾问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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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关于离职员工工资结算的详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拖欠。如果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如克扣工资、拒不支付加班费、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要求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应依法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规定了类似的规定,并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否则要支付赔偿金。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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